索 引 号 | 451266924/2020-0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白龙湖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主题词 | 工作年度报告 |
2019年,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分类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并在不同专栏发布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和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便于群众浏览。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其中主动公开217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等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办公室具体经办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后发布,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及时更新、内容真实、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加强网站运营维护管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定期对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维护管理,2019年投入网站维护运营资金1500元,全年未出现信息发布安全事故。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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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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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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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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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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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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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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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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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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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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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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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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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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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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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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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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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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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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