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20-028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主题词 | 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开展新增能繁母猪补贴的通知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开展新增能繁母猪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0〕13号)精神,现下达各区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开展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助标准
请对标2020年生猪出栏任务,对2020年新增能繁母猪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新增一头能繁母猪补助300元。
二、明确兑现方式
请加快将此次下达的项目资金连同川财农〔2019〕208号文下达的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一并直接补助到承担新增能繁母猪任务的养殖场、户等任务承担主体,确保尽快完成生猪生产任务。
三、加强绩效管理
请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主动做好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公示、监督检查等。在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任务做好绩效监控(详见附件2),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省级财政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分配表
2.省级财政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