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0-0193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主题词 | 保险 |
一是“早”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式,第一时间研究制定疫情期间保费缴纳服务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具体实施措施和工作目标,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
二是“保”发放。坚持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服务目标,全面推行“不见面”服务。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银联“二维码”、签约批扣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完成保费缴纳。同时,推行不见面在线申办受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优”服务。牢固树立“倾情奉献、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在疫情防控期间畅通咨询热线,热心、细心、耐心地为来电咨询的群众介绍“线上”参保缴费流程、解答疑难问题,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截至目前,该县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8.7万人8662万元,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45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