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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41/2020-06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6-02 主题词 追缴 社保待遇 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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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依法追缴违规领取社保待遇专项行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署依法追缴违规领取社保待遇专项行动,对重复领取、死亡后继续领取、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仍在领取以及其他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进行依法追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板报等渠道,加强《社会保险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抵制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自觉性。二是全力追缴违规领取待遇。建立行政、经办协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对追待难度较大的特殊群体,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纪委监委、法院等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加强违规领待整改督导。建立违规领待追缴工作台账,确保违规领待追缴工作顺利推进。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强化本级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缴的同时,对口加强对县区追缴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四是完善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法院、医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分析,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漏洞,防范化解社保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五是畅通违规领待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核实群众举报的违规领取社保待遇案件,对查实的严格按《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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