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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786/2020-0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0-07-07 主题词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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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有关群众工作和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市级部门交办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负责群众工作和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3、调处理跨县区和部门的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4、检查、指导、协调全市群众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起草全市群众和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群众和信访问题及事件。

5、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协调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负责联系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6、协调处置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访工作。

7、负责处理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和日常性工作。

8、负责市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9、承办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信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2、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3、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4、大力推行领导接访下访包案。

5、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调。

6、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三率”。

7、扎实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深化积案难案化解“大比武”。

8、认真做好群众给主要领导来信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众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信留言办理工作,严格回复意见审核把关、信息反馈、跟踪督办和定期回访。

9、深化社情民意收集和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制度,实行常态化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

10、进一步强化北京、成都、市行政中心信访稳定工作。

11、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深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

12、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广委办〔2016〕91号),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群众工作中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4.0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04.09万元、上年结转123.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0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80.56万元减少76.47万元,下降15.9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按“过紧日子”要求,一般性支出减压10%;二是压减了项目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三是机构改革12345热线划走相关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7.89万元,占86.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万元,占5.49%;卫生健康支出12.83万元,占 2.43%;住房保障支出27.64万元,占5.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293.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76.23增加17.59万元,上升6.37%。变动主要原因:在职增加2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作福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运行(项)预算数为68.8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0.81万元减少18.04万元,下降35.50%。变动主要原因按“过紧日子”要求进行了减压。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项目(项)预算数为7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53.52万元减少83.52万元,下降54.40%。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原12345热线划走,减少人员费用支出;二是按市财政局要求减压项目支出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8.9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4.03万元减少5.08万元,下降14.92%,变动主要原因是调走2人,退休1人,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2.8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2.77万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7.6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2.86万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4.0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7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支出5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4.04万元,较2019年5.00万元减少0.96万元,下降19.2%,变动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支出,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费,合计56.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2020年无预算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实行目标绩效管理项目3个,涉及预算18.00万,其中:专项项目预算18.00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按款收入”、“事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条)(项)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摩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现定比例为职工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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