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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20-03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0-07-07 主题词 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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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总编制307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其他事业编制264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261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其他事业人员221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54人。固定资产总额2695万元。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燃气、城市防洪设施、城市供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

4.指导和管理全市镇(乡)和村的建设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6.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和行业管理。

7.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8.研究编制行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行业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指导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各类资金争取工作;统筹行业统计及预测工作。

9、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执行。

10.负责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工作。

11.组织指导公园城市建设和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

12.负责拟订有关行政审批规程细则。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收官战。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提升安居扶贫成果;加快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加强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2.坚持以超常举措狠抓项目建设。提升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加大主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加快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3.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管控机制;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和问题楼盘化解。

4.大力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高效运行;坚持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持续抓好扬尘治理;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6.创新推动建筑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快推进建造方式创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大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8.加强城市治理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坚持共同缔造理念推动居民小区治理;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9.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

10.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3.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

4.广元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5.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

6.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

7.广元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8.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9.广元市凤凰山公园服务中心

10.广元市红星公园服务中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90.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090.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4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90.3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066.49万元,增加1023.9万元,增长25.18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职工年终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5万元,占 5.77%;卫生健康支出158.38万元,占3.11 %;城乡社区支出4345.79万元,占85.37 %;住房保障支出292.27万元,占5.7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90.39万元,具体用于基本支出3903.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71.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5万元)、项目支出1186.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903.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7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52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3.95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36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25.0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17.59万元),与2019年预算增长47.0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并入的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和市凤凰山公园服务中心,新增加了3辆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260.81万元。包括办公费17.2万元、印刷费6.5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差旅费71.16万元、会议费3.50万元、福利费12.04万元、日常维修费3.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6.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7.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6.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其中:市城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办公设备购置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总额2695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409万元、通用设备259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268万元、电气设备53万元、仪器仪表及量具18万元、文艺体育设备3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10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设置年度绩效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7个;预算总金额5090.39万元(明细见绩效目标批复表),其中:基本支出3903.77万元、项目支出1186.6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是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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