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51266617/2020-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委党校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主题词 | 2020年度部门预算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兼办广元行政学院、广元市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套机构、三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统一战线人士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研讨班;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师资培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同省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2020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主体班培训任务。高质量完成轮培训党员干部和公务员主体班次任务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培训任务。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次”“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培训班次”“基础治理培训班次”三大板块重点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一把手”提能工程、专业化干部提能工程、年轻干部铸魂工程)培训班和基础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班次;按调训计划开展好公务员培训轮训,举办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等培训班次。按照统战部调训计划,举办好党外干部和民宗人士等培训班次。
2.开展好专题培训和委托培训。依托校院党性教育基地和系统师资资源,大力开展市内外委托培训。实施好县级、乡科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及时更新乡科级任职资格考试题库。利用西部远程教育网和干部继续教育平台,大力开展网络干部教育,组织开展CDDLN专场培训。强化思想引领开展理论政策宣传,开展送教上门和送教下基层活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和社区等开展宣讲送教上门活动,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市委中心组和理论政策宣讲。
3.抓好在职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落实省委党校2020年在职研究生教学计划,在广元教学点开展好区域经济学专业的生源组织和招生工作,力争实现新招录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员35名以上。坚持从严管理,配合省委党校优化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的教学管理,开展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满意度测评,严肃授课内容,确保讲坛纪律。在研究生班持续开展“晨读早颂”“经典导读”“微论坛”和拓展训练等特色教学活动,强化研究生党性教育。提升研究生学员到课率,力争到课率达到90%以上,缺考率低于5%。
4.推进学科建设。对照校院《学科建设规划(2016—2020年)》既定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查漏补缺、评估和总结工作,推动学科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研究制定校院《学科建设规划(2021-2025)》,加快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建设,制定教材建设和精品课开发规划,加大“名师工程”实施力度。
5.高质量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制定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好科研课题选题,组织开展省委党校等招标课题、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高质量完成校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课题研究任务。抓好“市情研究中心”“川陕苏区党史研究中心”建设提升科研水平。开展好红军长征史料收集及数据库建设,结合长征精神研究数据库和教学工作需要,规划并组织编写红色广元系列从书。加大与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的合作,寻求科研合作项目。深化与市委政研室和广元日报社合作,开展政策研究和理论宣传。高质量办好《调查研究报告》,全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高质量调查研究报告不少于5期。全面完成《市情教育读本》编撰出版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举办全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共有编制8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数44个,事业人员岗位42个,工勤岗位3个)。设有17个内设科室。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4.6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417.69万元增加56.99万元,增长4.02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目标奖纳入年度预算,贯彻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了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74.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74.8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4.6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417.69万元增加56.99万元,增长4.02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目标奖纳入年度预算,贯彻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了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1.36万元,占8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9万元,占5.67 %;卫生健康支出38.5万元,占2.61 %;住房保障支出81.23万元,占 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1.36万元,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教学科研、保发展,保证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费用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2.13万元,主要用于校(院)职工养老保险,保证按时足额上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主要用于校(院)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保证按时足额上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1.23万元,主要用于校(院)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保证按时足额上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99.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1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18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76万元,其中: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现有公务用车一辆,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3.1%。主要原因为,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费用与2019年度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学校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运行经费合计为18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电视及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共有公务车辆1辆,主要保障校(院)正常办公、教学、科研等工作开展。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0年度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共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个项目,涉及预算金额374.89万元,覆盖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