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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0-0505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7-08 主题词 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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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级部门之间及市级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各县区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指导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区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县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职责。

8、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益中文域名管理、行政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政治站位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注重加强系统性学习,准确把握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

(2)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的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完善保障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归口组织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

(3)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执行,推动《条例》纳入市县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围绕三定规定制定和修改、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督促检查。

2、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4) 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保障。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提升党委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健全完善党政机构职能统筹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对重点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领导,重点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市以及教育、审计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5) 持续三定规定运行情况评估。坚持以理顺完善职能职责为引领,动态开展调研评估,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内部职责、业务的有机融合,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转机制。加强对市级涉及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改革后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问效工作,研究解决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运行一段时间后确需完善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予以调整优化,切实解决部门单位因职能配置导致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 规范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对照省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全市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好属地事项责任清单

(7) 深化乡镇(街道)机制体制改革。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抓好调整后乡镇机构挂牌、职责明晰、编制配置等工作。深化经济发达镇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具体改革方案,明确街道职能定位。推动赋权扩能,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街道权责清单,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建立街道与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将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下放给街道。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提升街道治理能力和水平。

(8)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5+1”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市区之间、执法机构之间的运行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县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有序运行。

3、深化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9) 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落实重大疫情应急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市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10) 构建基层治理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城乡基层治理中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将便民服务平台向村(社区)延伸。构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层两所设置。推进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

(11) 加强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强化对挂牌机构、派出机构运行等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出规范性意见。加强应急救援、多规合一等重点领域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文化旅游资源富集地区、贫困地区、农业地区、生态功能区等特色机构编制的跟踪调查、运行评估和优化完善。调整规范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持续跟踪了解开发区(园区)管理运行情况。调整优化群团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12) 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合理界定公益服务职能,适时评估已剥离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3) 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逐步制定完善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撒并和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对疾病防控、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所需编制按标准保障到位,做好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涉及事业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统筹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等重大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事业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14) 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建立日常随机抽查、每月通报制度,加快推进县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6月底前按期完成。

5、持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5) 持续优化日常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工作,持续优化设立、变更、注销等日常登记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简易注销登记试行工作。

(16) 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力度。推进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公示信息抽查。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和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强化信用承诺,坚持以信用为核心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17) 深化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登记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适时开展试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电子档案系统应用。做好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和网站挂标管理工作。

6、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18)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强重点领域和部门工作力量,探索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为引进高层人才提供编制保障。继续深化定向激励”“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着力加强事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体制机制研究,开展研究成果评比,推动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持续抓好机构编制工作“1+8”政策体系的贯彻落实。

(19)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开展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以及综合执法改革、乡镇街道改革、教育卫生控编率等工作专项督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视巡察、党委督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监督、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协同,坚决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条条干预行为。加快建立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指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市级编外人员归口管理机制。严格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备案审核把关。

(20) 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深化落实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制度。健全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编制使用计划、出入核编登记等措施,进一步拓宽机构编制数据运用范围,增强数据的运用实效。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完善及应用,线上线下实时更新调整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

(21) 深化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抓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机关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与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抓好广元机构编制网运行相关工作,持续做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抓好事业单位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

7、从严从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22) 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政治建办、能力立办、作风强办、从严治办,抓好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积极适应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的需要,突出六个学习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

(23) 推进专业机关建设。突出计划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性三化导向,着力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阵地、制度、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全年各项工作全过程。健全机关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办机关干部保密教育,完善保密工作举措,建立完善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

(24) 推进高效机关建设。坚持把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参加各类调训培训,加强党员干部提能培训。开展机构编制系统三个先进评选活动。担负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巩固提升联系帮扶的贫困村脱贫攻坚成果。

(25) 推进服务机关建设。突出政治文化的核心作用,着力提升机关软实力,打造机构编制品牌文化。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唱响机构编制好声音。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扎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研制出台党风廉政三个清单,进一步推进阳光编制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预算,无纳入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7.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97.08万元、上年结转8.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7.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76.86万元增加20.22万元,增长5.3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变动产生的经费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83万元,占84.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万元,占6.32 %;卫生健康支出11.77万元,占2.96 %;住房保障支出25.39万元,占6.39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230.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72.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设备购置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25.0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1.7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5.3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与2019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1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与2019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万元,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较2019年预算下降7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7.20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无重大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 年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72.5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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