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00845012/2020-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委统战部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主题词 | 预算公开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委统战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
市委统战部总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4人。固定资产总额211万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人士统战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2.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市级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及大企业对台工作。开展广台交流联络活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广台人员来往、考察、研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
13.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市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4.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县区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5.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统战部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凝聚人心这个根本,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这条主线,围绕“四心”工作定位,着力在转变思路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风险防范化解上下功夫,推动统战工作提质增效。重点抓好9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发挥优势迎“大考”,深化合作提质效,讲好脱贫攻坚故事。三是促进统战优势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深入宣传广泛凝聚共识,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探索基层治理路径办法。四是大力支持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好参政党建设文件精神,支持民主党派履职尽责,做好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培养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六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民委委员制度,促进民族乡村发展。七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增强工作合力。八是全面加强经济统战工作,加强思想引领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九是合力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广泛交流争取人心,发挥优势助推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统战部预算包括:部本级预算、市级各民主党派机关预算。
纳入市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委统战部本级
2.民革广元市委
3.民盟广元市委
4.民建广元市委
5.民进广元市委
6.农工党广元市委
7.九三学社广元市委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5.5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63.54出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5.5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069.56万元增加96.01万元,增长 8.98%,变动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民宗局、台办、侨办、侨联并入,基数增大,相应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5.57万元,占8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4万元,占5.45%;卫生健康支出29.8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56.46万元,占4.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预算数为692.4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433.56 万元增加258.84万元,增长5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民宗局、台办、侨办、侨联并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81.6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 233.66 万元增加47.94万元,增长2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预算数为25.2万元。新增 1 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元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1.6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3.54元,比 2019 年预算数58.94万元增加 4.6万元,增长7.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改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9.8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22.13万元增加7.67万元,增长34.6%。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改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56.46万元。
五、一般公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支出预879.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6万元。公用支出15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82万元,与2019年相比下降6.2%。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8万元,与2019年相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预算5.02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部无保留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市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市委统战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委统战部 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 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55.16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委统战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市委统战部没 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 年统战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86.1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 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