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0-034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主题词 | 安全生产 |
⑴扎实做好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制定具体处置方案,推进产能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微煤矿关闭工作,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煤炭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关闭煤矿16家、升级改造煤矿6家、少量保留煤矿5家。⑵严把煤矿复工复产关口。坚持安全生产不达标不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复产、不符合产能政策不复产。截至目前,县属27家煤矿中符合产业政策的7家煤矿中,5家煤矿已恢复生产、2家煤矿正在开展隐患整改。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行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安全知识网络学法、“五个一”煤矿安全工程技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系列整治工作,累计检查煤矿71矿次,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214条,完成整改199条,整改率达93%;行政处罚1矿次,处罚金额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