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主题词 | 政务服务 |
8月25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市本级第一批 “一证通办”“一照通办”“全市通办”三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分类通办清单,办事者凭已有的“一证”(身份证、社保卡)、“一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可在清单内事项对应的层级进行通办。同时,“全市通办”清单内事项在对应通办层级可无差别办理。
为切实方便办事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最大程度地方便办事群众,不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