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21-01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 主题词 | 部门预算 说明 |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财政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区)、开发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能。
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抓牢抓实征收征管。加大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和部门单位欠款、企业欠税、欠缴土地款清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对非税收入征管部门进行职能划分,适当调整其2021年支出预算控制数额度,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效率。加强土地收储和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收储供应计划,提升土地经营绩效,缓解财政困难。加强政府性资产管理,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规范处置程序,增加非税收入。
2.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注重优化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全力抓好“三保”“六稳”工作。加强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3.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紧扣国家、省级政策导向,全力做好项目筛选申报,争取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民生项目,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大力支持优抚救济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加大农村保障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4.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继续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不断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力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从严控制存量资金规模,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广元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财政局本级(本级);
2.广元市财政评审中心(二级);
3. 广元市财政绩效管理中心(二级)。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98.36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48.32万元增长12.21%;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98.3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48.32万元增长12.2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引起的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必须实施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项目增加项目支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99.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31.83万元,公用支出267.4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99.1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14.8万元,其中:市财政局财政管理设备采购经费20.00万元,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100.00万元,信息系统等保测评32.80万元,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0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60.0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8.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1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80.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18.27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876.32万元增加41.95万元,增加2.2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0.75万元,占8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5万元,占5.92%;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118.57万元,占6.1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087.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77.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3.7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减少;二是将劳务派遣费调整到机关服务科目。主要用于财政专项工作经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将劳务派遣费调整到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管理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数为3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财政电子平台建设和维护。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23.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4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85.49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聘用专家人员工资福利、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47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和医疗补助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10.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55.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8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18.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4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4.07万元,较 2020年4万元预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7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绩效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增加预算0.07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广元市财政局核定车编3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3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评审中心因车辆老化,增加运行维护经费。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380.09万元,较2020年预算172万元增加208.09万元,增长120.9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要求必须实施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项目增加预算。支出380.09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财政业务平台运维服务、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广元市市级预算管理核算平台、信息系统等保测评、省级财政业务服务、财政评审聘用专家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经费、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财政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45.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广元市财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及其他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14.80万元,其中:市财政局财政管理设备采购经费20.00万元,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复印纸;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100.00万元,用于采购金财网络安全设备和软件;信息系统等保测评32.80万元,用于采购财政部门预算、供养系统、会计核算平台、预算执行系统、采购竞价系统和门户网站等6个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维护;市财政绩效管理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00万元,用于采购绩效管理中心办公设备和复印纸;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60.00万元,用于采购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广元市财政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项目预算79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9.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80.09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从当年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在基金项目收入中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人员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其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办公等日常支出,包括办公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等。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