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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10700MB167884/2021-09 公文种类 公报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1-03-22 主题词 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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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2.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4.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5. 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拟订全市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拟订全市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6. 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 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

8.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9.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 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1. 负责推进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2.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 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5. 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医保工作。

3. 推进医保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 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和深化区域合作。

5. 持续完善医保政策制度体系。

6. 加快健全基金监管机制、深化系统治理。

7.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使用。

8. 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

9. 深化以DRG结算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0. 纵深推进医保服务四级体系建设省级试点。

11. 推进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

12. 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参公事业单位市医保事务中心预算、局属事业单位市医保信息中心预算。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93.8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27.03万元增长6.51%;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42.32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27.03万元增长30.70%。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4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8.94万元,公用支出94.6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98.7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6万元,其中:

1. 大病保险业务审计6万元;

2. 业务档案电子信息系统二期建设50万元;

3. 医保系统四级经办体系建设20万元;

4. 医疗保障行业治理调度中心70万元;

5. 智能审核系统与医保核心业务系统、DRG结算系统对接改造项目1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2.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93.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3.88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027.03万元增加66.85万元,增加6.5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4人,所以增加工资、保险及工作经费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5.75万元,占9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万元,占3.07%;卫生健康支出20.61万元,占1.54 %;住房保障支出44.74万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081.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936.87万元增加145.1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和工作经费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大病保险业务审计费用。主要用于对2020年大病保险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基金安全。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47.3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7.3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中央补助结余,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4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变动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1.2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6.33万元增加4.8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4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0.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7.03万元增加3.5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4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4.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6.59万元增加8.1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4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1万元,较2020年3.88万元预算减少2.88万元,下降74.2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核定车编0辆,实际车辆数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安排,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至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至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4.66万元。

(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6万元。其中:大病保险业务审计项目6万元、业务档案电子信息系统二期建设50万元、医保系统四级经办体系建设20万元、医疗保障行业治理调度中心70万元、智能审核系统与医保核心业务系统、DRG结算系统对接改造项目1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550.28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 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正式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人员支出预算表

7、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9、专项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1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3、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5、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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