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51357/2021-0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委三江新区办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主题词 | 预算 说明 |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市委三江新区办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安排。
2.坚持新发展理念,研究建立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指导有关区、市级部门(单位)参与三江新区建设,推进一体化、快速、高质量发展。
3.牵头组织研究三江新区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统筹协调各项规划的衔接和实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4.负责组织研究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向市委提出工作建议,发挥参谋作用。
5.负责拟订三江新区建设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监督检查有关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发挥督促作用。
6.牵头做好三江新区投融资相关工作,分解落实年度投资计划,下达项目资金争取的目标任务。
7.牵头负责三江新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有
关国有投资公司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有关工作。参与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活动。
8.牵头拟订三江新区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开展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规划引领新区建设。抓住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安全坝城市综合体开发,有序推动三江科教园区、昭化古城旅游区规划建设。加快红星村、坪雾坝、刘家河、翰林坝等核心区域组团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计划新增城市建设用地2150亩。实施核心区沿江生态河堤修复和滨水绿化等重大市政工程,提升新区建设整体形象。
2.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市政道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核心区堤防生态修复”三个重点,突出安全坝区域,推动一批项目,提升沿江形象,有序出让土地,基本完成宝轮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62个,其中续建项目37个,新开工项目25个,计划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安全坝城市综合体、滨江北路、嘉陵江摆宴坝大桥等项目建设,广元动车运用所(一期)、“两路一隧”基础设施、陵宝快速延伸路宝轮段等项目实现完工,启动广元动车运用所(二期)、货运北环线、红星石羊片区土地开发整理、土基坝防洪生态堤防等项目建设。
3.积极布局公共服务。开工建设市委党校新校区、广元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扩建和广元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商等工作,积极招引国内知名学校、医院来三江新区开设分校、分院,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探索三江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机制,构建良性的“借用建管还”投融资机制,不断提升新区融资和开发建设的持久能力。积极对接国、省经济金融政策和投向重点,精准谋划包装项目,持续加大各类融资项目和上级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持续巩固和深化银政、银企、企业间的合作,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年争取到位各类资金40亿元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三江新区办部门预算只有部门本级预算。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2.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0.71万元增长8.53%;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2.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0.71万元增长8.5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2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44万元,公用支出43.9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4.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2.1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250.71万元增加21.39万元,增加8.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48万元,占8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8.72万元,占3.2 %;住房保障支出18.46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82.7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46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1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4.7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7.4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相应的经费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相应的经费变动。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8.4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8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相应的经费变动。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8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4万元,较2020年0.48万元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三)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市委三江新区办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3.9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市委三江新区办未占有使用大型国有资产。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市委三江新区办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中共广元市委三江新区建设办公室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2.中共广元市委三江新区建设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