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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1-0159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直属机关工委
发布日期 2021-03-19 主题词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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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市委相关决策部署。

1.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机关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调研;对所属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分类指导。

2.抓好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负责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培训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及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提出计划,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3.抓好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市直机关党的组织设置及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审批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人选;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的党员;负责对市直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管理市直党组织缴纳的党费。

4.抓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做好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6.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7.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8.领导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审议市直机关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审批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9.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六个模范机关”创建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地位;二是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全面提升机关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十项制度”,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力战斗力;四是持续优化机关作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正风肃纪;五是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提高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仅含市直机关工委本级预算。无纳入市直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1.8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54.38万元下降12%;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11.8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54.38万元下降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坚持例行节约原则,严控各项支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62.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2.97万元,公用支出49.08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9.8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11.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0万元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