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50370/2021-02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主题词 | 预算公开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总编制9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其他事业编制84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8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其他事业人员7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8人。
(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拥军优属、就业创业、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事务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牢牢把握工作主线,围绕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和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的重要回信和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二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措施不减、力度不减,继续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分区分类管理要求,坚持把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聚集作为重中之重,毫不松懈地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两活动一制度”工作。继续抓好“两活动一制度”工作,促进“两活动一制度”向纵深发展。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建好基层队伍。深入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分层分类分步开展干部系统化培训。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工作。四是持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努力化解涉军群体信访矛盾,分类妥善解决退役军人各项诉求。五是抓好双拥共建工作。组织做好“八一”、春节等重大节庆的双拥工作,加大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力度,积极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清明”“烈士纪念日”等祭祀纪念活动。六是抓好优抚安置工作。及时发放抚恤补助、生活补助等,严格审核优抚对象申报资料。及时完成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七是抓好“十四五”项目规划工作。分层分类编制好退役军人“十四五”项目规划,推动更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全省全市大盘子。加快实施一批项目,发挥更好服务退役军人作用。八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突出特色,宣传典型,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组织开展好 “8.1”“10.1”等节假日活动。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更深刻和更多的支持,努力展示良好工作风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光荣院、广元军供站、市军休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43.3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51.33万元增加了116.5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143.3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51.31万元增长116.5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47.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26.79万元,公用支出168.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801.7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市光荣院荣军休养中心补助金1.0万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0万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施设备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3.3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51.33万元增长116.5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143.31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51.31万元增长116.5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2.04万元,占4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4万元,占3.16%;卫生健康支出49.42万元,占1.57%;住房保障支出108.71万元,占3.46%;上年结转资金1613.8万元,占51.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3.31万元,一是基本支出134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76万元;二是专项支出1801.7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134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取暖费、劳务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6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合计14.9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4.05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4.05万元,较2020年6.01万元预算(减少)1.9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10.86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6万元,较2020年预算11.04万元减少0.1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1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万元,其中:市光荣院荣军休养中心补助金1.0万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万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施设备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原值3888万元。土地:99万元。 房屋建筑物:2308万元,通用设备273万元,专用设备367万元,交通运输设备277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377万元,电气设备14万元,图书文物及陈列品2万元,文艺体育设备18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171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设置了数量指标、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