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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21-02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3-10 主题词 广元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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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广元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25

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广元市财政局局长 赵晓春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元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等风险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委的审查意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26158万元,为预算的104.3%,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290243万元,为预算的98.6%,下降4.4%;非税收入235915万元,为预算的112.1%,增长30.2%。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市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3348799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534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11.8%。全市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3299923万元后,结存资金48876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098万元、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778万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9893万元,为预算的105.8%,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6789万元,为预算的98.9%,下降6.9%;非税收入完成113104万元,为预算的113.3%,增长29.9%。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478056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16.6%。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1443433万元后,结存资金34623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15万元、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66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1925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7939万元),为预算的110.9%,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8122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8638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288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文化体育等方面。全市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1278186万元后,结余3035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4846万元,为预算的118.7%,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5841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2340万元,完成预算的99.4%,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文化体育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755465万元后,结余295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33万元,为预算的121.8%,加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569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9.9%,(市本级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补助正在清算,未支出资金10763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性成本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加上调出2408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493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结转资金10763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9万元,为预算的85.3%,加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240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0万元,完成预算的6.4%(市本级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补助正在清算,未支出资金10763万元)。加上调出899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639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结转资金1076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1864万元,为同口径预算的107.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归省级统筹,下同),加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06636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4195万元,完成同口径预算的98.3%,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642167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5016万元,为同口径预算的104.7%,加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70824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3707万元,完成同口径预算的98.5%,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354535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15.78亿元。2020年到位新增一般债券6.8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7.95亿元、再融资债券34.47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50.95亿元后,债务余额为366亿元,比2019年底增加50.22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债务限额407.72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53.07亿元,余额224.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4.65亿元,余额141.85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债务限额136.96亿元,余额119.81亿元;县区级债务限额270.76亿元,余额246.19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三江新区、城乡基础设施、医疗卫生、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有力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是2020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2020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认真贯彻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运行风险,有力地支持了“六稳”“六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重大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年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市级财政第一时间开启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调拨疫情防控资金550万元。全年累计安排各级财政补助7.54亿元用于防疫设备物资购置、医疗救治、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等。实施紧急政府采购项目23个,金额0.28亿元。累计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8.14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实施财税、金融、社会保障三大政策,出台16条财政政策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对冲疫情影响,全市兑现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电、物流、担保等费用补贴1732.08万元,减免房租599.25万元。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税费政策,2020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8.0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7.95亿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32个落地项目开工率100%,总投资314.52亿元。积极落实“政采贷”“战疫贷”“稳保贷”,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4.83亿元,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过难关。加强直达资金分配管理,将26.06亿元直达县区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207.09亿元,到位新增债券资金54.84亿元,压减一般性支出1.71亿元,压减“三公”经费712万元,盘活存量资金41.71亿元,统筹财政资源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动对接财政协作机制,支持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行动。落实“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部署,统筹抓好县域经济发展促进行动,支持三江新区建设“提速年”,推动形成广元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高地。

(四)聚焦社会关切,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扎实办好30件民生实事,2020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3%,比2019年提高个0.1个百分点。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实施生猪贷款贴息、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信贷担保等7项措施,推动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完善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争取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31亿元,支持做好暴雨洪涝、森林火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严格规范政府融资行为,有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审核,用好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和组合融资政策,发挥专项债券乘数效应。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年初预算偿债资金16.48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34.47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及时足额偿还。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实施3批隐性债务借新还旧,圆满完成年度化解计划,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强化区域协同发展,兜牢县区“三保”底线。加强县区财政收支统筹管理,2020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收入的58.2%,提高0.2个百分点。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8.58亿元,提升基层财政保障水平。安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配套资金359.5万元,支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严格落实“三单列三专项”管理机制,开展“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基本民生、工资和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七)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建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的依据。发挥绩效目标前置引领作用,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对全年预算执行和项目运行进行跟踪监控,如实反映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完善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对45个项目、2项财政政策和10个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不断强化绩效结果运用。

(八)注重治理能力建设,统筹财政管理和改革创新。出台教育领域、科技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市与区分担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十条措施》,在严控预算追加调剂、支出执行绩效监督、用款计划审核支付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支出管理程序。积极开展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脱贫攻坚相关税费政策等调研工作,推动完善地方税体系。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筹资6.5亿元入股四川银行,出资0.49亿元增加广元农担公司资本金,进一步优化金融布局,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基本完成。

三、2020年重点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以超常举措努力保持较高支出强度,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支持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投入30.18亿元,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支持壮大“6+2”新型工业体系,推动林丰、中孚等工业企业达产投产、技术改造。支持081军工电子军民融合研发创新,推进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医药物资储备和转产能力等项目建设。支持打造“4+5”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商贸服务业扩容提质,促进经济双循环,开展广元“真情胜疫情·惠民促消费”等促销活动200场次。支持中外运广元办事处设立、阿曼中国特色商品展等。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支持推进“7+3”现代特色农业体系。支持7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建设高标准农田22.3万亩,推动粮食增产扩面。支持生猪养殖恢复生产,稳定市场供给。

(二)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投入42.9亿元,实施21个扶贫专项计划,有效巩固脱贫成果,支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有效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监控,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平台阳光发放。争取资金1.16亿元,对3个全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培育园区和3个先进乡镇、27个示范村实施乡村振兴激励奖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工作助推全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申报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17亿元,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推进美丽广元建设。投入15亿元,支持打好环境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扎实推进嘉陵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争取到位生态保护资金3.7亿元,用于空气质量改善、黑臭水体治理、污泥无害化处理、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矿山整治等环境突出问题,支持59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争取到位地灾综合防治资金1.7亿元,支持做好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自动化实时监测体系建设,有效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入42.82亿元,支持川陕甘结合部基础教育高地建设。争取到位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1.56亿元,预计将新增幼儿学位3400个。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2020年生均达到250元。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覆盖,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惠及23.15万学生、1.36万乡村教师。为1.96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发放助学金,2020年公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达到600/生。支持高考综合改革,持续推进职教学校“1+X”政策试点。

(五)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投入33.74亿元,支持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105/月,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550/年,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将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分别提升至590/月、390/月。落实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福彩公益金支出用于发展养老服务的资金占比达55%。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以及退役军人抚恤优待、生活解困、社保接续等政策。

(六)支持增强卫生健康保障能力。投入33.33亿元,支持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政策,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多渠道补偿”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父母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860/月、680/月。支持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4.01亿元,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支持建设成渝地区生态康养“后花园”和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常态化运行维护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支持澳源体育中心、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及社区健身设施等维修改造。支持主流媒体融合发展,支持开展阴平古道、史前人类洞穴考古调查,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完成我市文物保护首部地方性法规——《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改组。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政策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0年,在努力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收支“紧平衡”,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共克时艰、砥砺奋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财政收支规模总量较小,人均收支水平仍然偏低;收入质量不高、持续增长基础尚不稳固,不确定性依然较大,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调整优化;预算和绩效尚未完全实现深度融合,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三保”压力较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需要持续用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十三五”财政改革发展成就


“十三五”是财政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回顾过去五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经济环境,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源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不断完善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机制,在推动实施“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创了全市财政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一、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20年达到52.62亿元,历史性跨越50亿元大关,是2015年的1.29倍,年均增长5.2%。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由2015年的161.7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07.09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持续壮大,从2015年的209.6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89.53亿元,年均增长6.7%。财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集中财力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底线。

二、财政职能积极发挥,服务发展大局彰显新作为

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源建设良性互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政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前所未有的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税降费达112.94亿元,实现各领域、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累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268.77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进PPP模式,为全市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提供强劲动能。“6+2”新型工业、“4+5”现代服务业、“7+3”现代特色农业体系加快成势,一大批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经济社会效益持续释放。

三、财政保障精准有力,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累计投入372亿元,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全市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3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广元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620172019年脱贫攻坚先进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累计投入58.5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低碳试点城市、国家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切实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把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累计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10.03亿元,坚持疏堵并举,加强隐性债务动态监控,全市债务风险评定等级从橙色降为黄色,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公共财政属性凸显,各项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腾出更多财力向基层一线、困难群体倾斜,保障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重点民生支出需要。坚持尽力而为、突出重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规模由140.03亿元提升至186.48亿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累计争取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9.25亿元,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快建设,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坚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支持扫黑除恶三年攻坚行动,坚定有力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和资金监管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取得新进展

始终把改革作为财政工作的“牛鼻子”,全面完成《广元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73项改革任务。坚持以深化改革破解财政工作堵点和瓶颈,有序完成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逐步构建。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完整编制“四本预算”,预算管理制度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框架基本建立。2019年广元财政管理工作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二位,获得考核奖励资金500万元。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一)财政收入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叠加宏观经济下行周期,“后疫情”时代经济恢复发展缓慢,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财政收入稳步回升并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为对冲疫情影响、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积极财政政策将更加积极,可预见的减税降费、新增债券、预算内投资等财政政策将大概率延续,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积极、消极因素共存。随着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阆苍南”一体化建设等战略部署落地见效,将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长期平稳增长基础没有改变。

(二)财政支出方面。各级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支出增长刚性较强,“后脱贫”时代各项支出需求越来越高,民生领域越来越广、民生政策越来越细,要求财政投入越来越多。既要加快补短板,继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又要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财政支出在严格控制的基础上呈现结构性“此消彼长”,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是紧平衡且实现难度更大,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支出压力有增无减。

综合研判,我市财政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同在,2021年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财政收支矛盾较2020年有增无减,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市积极对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防范财政风险,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财政平稳运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财政支撑,谱写广元财政改革发展新篇章。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体现更加积极有为的导向。

——厉行勤俭节约。坚定“三保一优一防”财政方针,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为长远计、为后代谋,挤出钱来促发展。

——集中保障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腾挪出来的资金用于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等重大部署落实,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转变支持方式。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进财政支持方式市场化改革,通过改革聚集资源、挖掘潜力、促进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高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加强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防范运行风险。依法依规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做好应对更加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重大风险的资金筹措和政策储备。

三、2021年财政政策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编制202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支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拓展“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支持打造内需市场腹地和优质供给基地。改革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改善科技创新生态,优化财政对创新的支持方式,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从“事前补助”向“事后补助”转变,支持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提升能级,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支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支持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打造都市农业示范区,发展山区特色现代有机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三)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调整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支持加快健康广元建设,继续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推动城市旧城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剑门蜀道、女皇故里、熊猫家园、红色广元”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四)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加快建设美丽广元。支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河流、湖泊等重要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健全森林防灭火财政投入稳定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和装备配置,推进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领域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支持建立重要物资储备机制。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

(五)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体现“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实施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改革聚集资源、挖掘潜力、促进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高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准确把握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定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构建大安全格局。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财力,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关系,依法有序推进债券项目和PPP项目,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库款运行等财政运行风险工作。强化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完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事关全局的其他风险,防止向财政领域转移集聚。

四、2021年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等因素,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549834万元,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加上级财力性补助11199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2991万元、上年结转777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19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9415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26万元后,收入总量为186850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支出预算拟安排为1868501万元。在此基础上,扣除上解支出750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991万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446万元。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28258万元,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加上级对市级财力性补助392037万元、上年结转660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5915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9万元后,收入总量为70636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支出预算拟安排为706365万元。在此基础上,扣除上解支出26274万元、对下补助支出276711万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3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506728万元,加上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3266万元、上年结转30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400万元,收入总量为548429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548429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14923万元,加上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1608万元、上年结转29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000万元,收入总量为25448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254485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503万元、调出资金5915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600万元、当年支出14222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拆迁)、社会福利、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4332万元,加上年结转10763万元,收入总量为1509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509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469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626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031万元,加上年结转10763万元,收入总量为1179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1794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2万元,主要用于公交企业IC卡政策性补贴、城市公交安全员财政补贴等方面,上年结转对应安排10763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0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492921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642167万元,收入总量为1135088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445154万元,滚存结余689934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91823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354535万元,收入总量为746358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369858万元,滚存结余376500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五)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省财政厅分批组织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目前暂未下达。待省下达全年限额后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并在债券项目安排方案确定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211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已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基本支出。

五、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聚焦“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市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财政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创新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科学判断、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力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科学实施财政运行调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夯实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财力基础。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把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实现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持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调剂和追加,提高产业资金“事后补助”占比,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财政金融互动等多渠道筹资机制,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着力补链、延链、强链,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支持建设“6+2”新型工业体系、“4+5”现代服务业体系和“7+3”现代特色农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提升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发展能级,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拓展“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加大对“两新一重”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稳定就业基本盘。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着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持续推进健康广元建设。继续办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震等领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强化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稳妥有序降低财政运行风险。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统筹自有财力和再融资债券等资金,及时做好到期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把“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构建兜牢县区“三保”底线长效机制,扩大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范围。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运行风险两年行动,加快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

(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升基层财政治理效能。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完善资金分配决策机制,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有序推进分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健全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健全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国有金融机构改革。



2021年广元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45万元,较2020年的2860万元减少315万元,下降11.0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545万元,较2020年的2860万元减少315万元,下降11.0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万元,较2020年的200万元减少191万元,下降95.5%;公务接待费882万元,较2020年的900万元减少18万元,下降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4万元),较上年1760万元减少106万元,下降6.4%。2021年政府性基金中预算中未安排“三公”经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预算执行中从严从紧把好“三公”经费支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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