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1-027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 主题词 | 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
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苍溪县组织县住建、经信、水利、农业农村、交运等相关部门对嘉陵江、嘉陵江二级及以上支流(东河和插江)的178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将于4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6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10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标识标牌设置、11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投入专项资金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县将建立治理、保护和考核长效机制,确保嘉陵江水体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