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21-020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主题词 | 渔政管理 |
⑴建强队伍。出台《朝天区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员选聘实施方案》,由各乡镇根据辖区内河流分布、流域面积等情况,优先选聘家庭困难、熟悉水情渔情的村民为“护渔巡护员”,由区农业农村局集中进行渔业资源巡护、涉水安全应急等业务培训,在12个乡镇落实“护渔巡护员”27名。⑵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动态管理”机制,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备案管理渔政协助巡护员,每年动态开展渔政协助员招聘工作,及时更换履职态度消极、成效不显人员,补缺稳定渔政协助队伍。由乡镇按照300元/月标准落实巡护补助,购买聘用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⑶从严考核。按照《朝天区渔政协助巡护员考核办法》,各乡镇组织驻村干部、村社干部等人员成立专项考核小组,按百分制量化目标、年度考核周期,全面考核渔政协助巡护员在岗学习、巡护开展等9项内容,对80分以上合格者全额发放管护补助费,80分以下不合格者暂停发放管护补助费,考核2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