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1-027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主题词 | 乡村振兴 |
⑴巩固脱贫成果。限期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精准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风险户,及时进行帮扶,实现应纳尽纳、该帮尽帮。⑵发展集体经济。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资产、资源和区位等条件,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以低风险和可持续的方式获得稳定收入。完善资产运营、资金投入、考核评价、监管管理等配套制度,做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⑶开展考核监督。组建乡村振兴工作督查组,常态化督查督办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执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规定,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