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1-029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主题词 | 住建 |
⑴优化政务环境。设立建筑许可综合窗口,在每个审批环节只设1个审批步骤,新增关联度高的市政、绿化审批合并办理,对投资限额10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等项目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66个行政权力事项“只跑一次”。⑵优化市场环境。实行“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机制,在项目实施报批中履行资金到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信用承诺,事中人社劳动监察、住建部门实时监管,事后对信用问题考核,对兑现承诺、信誉良好的评价为一类(A级)企业,可免交民工工资保证金。⑶优化招投环境。取消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备案事项,实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制度。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