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1-031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 主题词 | 水务 |
⑴健全治理体系。强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段长”履行河湖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进整改。⑵明确重点任务。按照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一河一策(2021—2025)管理保护方案》,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工作,扎实推动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⑶丰富巡查方式。增加无人机、卫星地图等信息化巡查手段,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大的“四乱”问题立案查处,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反弹。目前,核实处理河湖“四乱”问题10余起,立案查处1起,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