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1-031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 主题词 | 农业 |
⑴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四清四无”大排查及陆上大检查工作,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专项行动,确保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⑵完善管理制度。自用船管理实行统一登记备案、统一证件、统一标识,严禁自用船从事捕捞作业、养殖生产。加强非法捕捞管理,未经特许,禁止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建立协管护渔巡查制度,配备护渔员17名,明确职责、巡查范围,加强夜间巡查。⑶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实施“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严厉惩处以电、毒、炸鱼等为重点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