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63254223/2021-03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 主题词 | 我市优化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服务为企业“减负” |
(1)多证合一。改革证件项目范围,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由“一车一项一证”优化为“一车多项一证”,解决企业因处置项目主体不同需多次办证的困难。
(2)简化流程。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证材料由原需提供8项材料减少到6项,审批时限由原法定20个工作日提速到3个工作日,对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 实现企业、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
(3)容缺后补。对市政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申请人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时,可以“容缺后补”,承诺补交资料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今年以来,办理的26个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项目中,有8个项目进行了容缺预审,有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