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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0031/2021-034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8-04 主题词 青川县三举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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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三举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⑴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对照创建指标全力强弱补短,重点提升城镇污水处置率、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目前,生态文明建设6大领域32项指标已通过省环科院初步审核。⑵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建立20家大气污染源清单和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清单,对8家重点管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并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砂石加工、矿山、广平高速等重点点位督察检查,加强扬尘、固废、弃渣、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的专项督促整治。⑶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对全县28座污水处理厂(站)进行监测整改,确保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矿企涌水整治任务,全县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白龙湖出境断面水质长期保持Ⅰ类标准,累计获得生态流域补偿资金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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