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1-037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 主题词 | 撂荒地整治 |
⑴动态监测排查。坚持“逐村逐户”原则,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撂荒土地排查,逐一摸排撂荒地承包人(或经营人)、位置、面积、时间、原因、计划复耕复种方式等情况,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台账。⑵分类盘活复耕。按“一户一策”“一地一策”制定复耕利用方案,采取自主复耕、代耕代种、流转经营等方式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落实200余万元备用资金用于撂荒土地整改利用,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⑶惩戒约束管控。对连续弃耕抛荒2年以上的流转地,由承包方解除流转受让方土地经营权,取消次年撂荒面积耕地的地力保护补贴;强化土地经营流转约束监督,将禁止耕地撂荒内容纳入流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