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84/2021-041 | 公文种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主题词 | 社会组织 志愿服务 |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将在民政部门登记广元市七七五志愿者协会、广元群立公益服务中心、广元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广元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元市春蕾爱心协会、广元市慈善总会、广元市八八五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微公益志愿者协会、广元市蓝天救援队、剑阁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剑阁县帮帮我志愿者协会、广元市朝天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利州区七七五助残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利州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元市利州区慈善会、苍溪县仁爱志愿者协会、苍溪县青年志愿者协会、苍溪县爱心同盟青年志愿者协会、苍溪县慈善会、广元市昭化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旺苍县春蕾爱心协会、旺苍县上医生态环保志愿协会、旺苍县慈善会、旺苍县青年志愿者协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
广元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