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1-0102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 主题词 | 污染 |
⑴联动排查。联合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经信等部门成立工业源专项整治专班,全面开展涉气污染源大排查,组织企业进行自查,指导填报企业的原辅料、产品、使用能源等相关排查内容。⑵强力整治。深入现场核实填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确定重点监管企业14家;“一对一”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节点。⑶加大监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和夜间抽查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污染防治、台账记录、排放达标现状进行检查,对于偷排、漏排企业零容忍,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