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2-01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主题词 | 长江生态屏障 |
⑴健全体系。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相应河流河段长,设立县级、乡镇级、村(社区)级河段长;及时维护、维修受损的河长制公示牌,更新公示内容;向各级河段长、县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发放《旺苍县河长制工作手册》,理清工作职责。⑵加强管控。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划定县境内主要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完成省级入库。编制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全县主要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实现“点对点”管护。组织开展河流健康评价试点工作,编制盐井河健康评价报告,完成上网公示。⑶强化整治。对照河制运行规则,根据各级河段长巡河、问河情况,通过工作提示单、电话群等方式,“一对一”提醒督促各级河段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河道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