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2-02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 主题词 | 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⑴科学开展水质监测。结合东河流域(旺苍段)良好水体保护工作,在各乡镇出境断面设置监测点位,每月开展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水质下降的断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乡镇开展污染源溯源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⑵保障下泄生态流量。为避免因下泄生态流量不足造成部分河段减水、脱水甚至干涸,影响河流正常生态功能和群众生产、生活,对县域25个小水电站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对不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的水电站责令整改,保障下游河流的生态用水需求。⑶严格生态环境监管。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积极开展涉水企业执法检查,要求各企业按照环评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逗硬处罚。⑷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对县域入河排污口开展水质监测和溯源工作,编制入河排污口清单,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对非法排污口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