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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22-067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元新闻网
发布日期 2022-01-30 主题词 2月1日起 广元医保报销比例整体提高5至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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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广元医保报销比例整体提高5至10个百分点

广元新闻网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唐彪 实习生 邹雨峰)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我市将对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标准等多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据悉,全市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将从五个层级设置调整为三个层级,各层级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及以下(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各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原政策整体提高了5至10个百分点。

通知明确了提高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标准。符合单行支付药品使用条件的患者,其药品费基本医保报销标准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年度报销额不超过1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额不超过10万元。较原政策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对中医非药物疗法、中药(不含中成药)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 10个百分点,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通知提出,取消特殊项目限价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管理。不再对单个项目、医用耗材实行限价管理。符合报销范围的项目,按实际价格分段计算参保人员自费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对医院等级提升的,可以自主选择按低等级标准收费,其参保人员的待遇标准、医保支付标准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均按医保备案等级执行,参保群众可获得高等级医疗服务,低等级标准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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