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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22-010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09 主题词 苍溪县唱响春节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合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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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加强春节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⑴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苍溪县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印发《春节期间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对从业健康管理、销售实名登记、异常规范处置等方面进行再规范,与全县15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和5家单体药店负责人签订《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承诺书》。⑵严格监督检查。将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纳入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专项检查内容,以基层监管所为“责任网格”,对全县331家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清零”。⑶倡议全民参与。充分利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抖音平台等多种媒体,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春节期间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倡议书》,倡议主动配合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时提供好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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