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剑阁县“三举措”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详情
索 引 号 008474032/2022-025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24 主题词 剑阁县、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字号:
打印

剑阁县“三举措”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规范工商企业流转土地行为,有序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并行,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坚持完善双层经营制度。加快组建集体经济联合社、县集体经济管理公司,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创业创新提升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3)培育龙头引领产业发展。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突出、规模实力雄厚、品牌效应突出、带动作用显著、社会责任感强烈的“排头兵”企业,形成引领产业成链发展的“雁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