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17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主题词 | 市场监管 |
⑴重塑执法主体。以“12+1”即12个基层所、1个执法大队的模式,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市场监管统一化、网格化、无缝化和全覆盖。⑵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执法工作衔接、重大案件移送、政企联合检查等5类机制,印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工作制度》;推行“双随机”执法,建立涵盖6万余家市场主体和149名执法检查人员的名录库,检查人员和被抽查对象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实现责任可追溯。⑶优化检查模式。以“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模式,同步开展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处罚,减少多次执法对市场主体经营造成的影响,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