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2-030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主题词 | 剑阁县 文物保护 |
(1)坚守文物安全底线。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完成觉苑寺、鹤鸣山安防建设,剑门蜀道遗址(普安钟楼至柳沟驿段)修缮保护试点,省级文保单位(金仙文庙、白兔寺)保护工程等8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加大文物保护执法检查力度,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近年来,未发生文物安全事故及文物行政违法案件。(2)建设文物陈列体系。完成剑阁县博物馆和马鞍山红军陈列馆、大路河红军石刻标语陈列馆、红四方面军剑阁陈列馆等5个红色陈列馆建设。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1.2亿元,推进大蜀道博物馆建设。(3)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把握“5.18国际博物馆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文物宣传和展示,通过媒体广播、专项行动、以会代训、典型宣传等方式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全县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