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84/2022-02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 主题词 | 集中供养 农村困难老人 |
我市共有60岁以上农村老人29.9万人,其中困难老人2.8万人,占比近10%,照管难、就医难、生活质量不高等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据此,我市探索推行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模式,着力解决农村困难老人养老难题。
⑴优化服务供给。根据农村困难老人分布情况,在每个县区重点确定2-5个乡镇中心敬老院,扩大农村养老服务半径。采取“卫生院+敬老院”两院一体、“综合医院+敬老院”合作共建等方式,保障农村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目前,已升级13个敬老院消防、厨房等基础设施、并进行适老化改造,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⑵鼓励动员入住。鼓励农村养老机构就近就地为意愿入住老人提供半个月免费“试住”服务,并逐一建立困难老人健康档案和入住档案。根据困难老人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和个人喜好,合理安排入住生活。累计动员565位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到养老机构开展“试住”体验,其中352人由“试住”转为“入住”。
⑶落实关爱救助。对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农村困难老人,分别实行政府全额兜底、政府适当扶持、个人全额自费,特困农村老人、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困难老人入住期间产生的生活费和护理费,抵扣转移性收入后,由县区财政分别按照100%、50%比例进行补助,确保困难老人“应养尽养、愿住尽住”。截至4月中旬,全市新增集中供养农村困难老人781人,全年计划新增12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