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2-033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主题词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规定,通过聘请行业资深专家现场调研,聘请专业监测机构对疑似黑臭水体进行采样分析等方式,精准识别县域内农村黑臭水体。组织苍溪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科学编制《苍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制定通过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针对型较强的工程措施,彻底消除目标水体黑臭现象。根据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具体成因、规模以及治理措施,精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农村黑臭水体检测、运维经费保障等机制,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等内容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立考核机制,明确监督责任,确保治理后的水体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