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29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20 | 主题词 | 医保 |
⑴细化监管。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工作准入、退出、运行等方面规范管理,将按协议条款不定时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惩未按协议要求进行操作的定点医药机构,确保医保基金精准投入医疗保障事项。⑵强化培训。开展医保两定协议管理业务培训,重点督促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医保经办人员分批分期参加医保业务培训,将培训情况纳入医保服务协议考核内容。⑶量化考核。由医保局与定点医药机构建立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实行医药服务评价管理,将评价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年终清算、年度考核、协议续签等事项挂钩,构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模式。今年以来,新增定点医药机构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