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44676177/2022-02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防办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 |
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
表1
主体责任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参与审核人民防空、民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规划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人防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 (四)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县区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五)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制订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