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2-0342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中共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主题词 | 中共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承担市委、市政府领导批交办事项专项督查或督查调研,统筹规范管理市本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负责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的运行管理;负责县区和市级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开展运行监控,牵头组织考评;负责年度民生实事任务统筹管理,拟订全市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开展日常推进督促检查;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督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承担市督促检查和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一是优化督查机制,提升工作效力。坚持政治督查定位,坚决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加强计划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督查检查质效。二是坚定目标任务,鲜明发展导向。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科学设置全市各级各部门2021年综合目标。实行差异化考核,持续加强省委党务目标、省政府政务目标和市定目标的运行监控,进一步发挥目标绩效管理鲜明发展导向的作用。三是紧盯责任落实,抓实牵头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切实防止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反弹回潮。统筹制定全市2021年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加强重点项目督查,确保民生任务全面完成。积极履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职能,及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压实承办责任,注重过程管理,努力提升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度。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论述,持续推进机关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努力建设对党忠诚、务实担当、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督查目标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是广元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8.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0万元增长25.57%;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8.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30万元增长25.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行政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2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7.47万元,公用支出41.3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6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8.8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230万元增加58.8万元,增长25.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行政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14万元,占8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8.57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占6.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84.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4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经费变动。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6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9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职能增加项目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办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物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0.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退休人员经费变动。主要用于单位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7.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8.6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6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3.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0年预算持平。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目标绩效办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1.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广元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部门缴纳的其他保险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部门开支的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专项资金:指由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