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2-0100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1-07 | 主题词 | 线上净网线下清源 |
(1)强化责任分工。结合县域实际制订《全县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由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负责开展监管业务培训、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督促指导;广告与网络监管部门负责对网络销售化妆品情况开展网络监测;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化妆品法规宣传、监督检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负责配合做好化妆品抽检。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动。(2)强化普法宣传。通过企业微信群“在线普法”、监督检查“上门送法”、进校园“集中讲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期间,对化妆品经营者开展集中培训1次,进校园开展科普宣传1次,利用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播放宣传视频18次,制作科普宣传专栏1个,发放宣传手册300份。(3)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县8家已登记注册的化妆品电商商务经营者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将“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47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