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22-0114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2-19 | 主题词 | 青川县出台“十条措施”支持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 |
(1)吸引优质企业迁入。主动对接四川如本建筑工程等县外优质建筑业企业,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将企业总部及资质迁入落户,深度参与青川建设。对新迁入的建筑业企业,参照企业落户之日起连续三个自然年度给青川财政贡献的70%、60%、50%进行产业扶持奖补,吸引优质建筑类企业扎根青川。今年以来,吸引四川纪世昌建设工程等2家建筑业企业迁入落户。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建立行业部门与本地建筑企业合作平台、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等方式,引导县内项目投资主体将总承包、专业工程或施工劳务等发包给本地建筑企业,支持做大做强、入库入统。对本地资质建筑企业进规入统后首次年产值达5000万以上的,给予1至5万元奖励。对每年实现建筑业经营收入达1000万且依法完清税收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除外),授予“年度优秀建筑企业”荣誉称号,给予2万元奖励。今年以来,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2.21亿元,同比增长19.45%。
(3)鼓励企业创新争优。引导四川凯金瑞建设工程等县内资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刚性引进一级注册类工程师等专业人才,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县内注册的建筑企业获得国家、省优质工程奖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施工工法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