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8032/2022-095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昭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主题词 | 安全生产 |
⑴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提高各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员,强化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⑵全面排查隐患。要求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模架、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部位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处置,确保及时消除各类隐患。⑶加强监督检查。主要领导带队到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设施、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做好工地现场扬尘及污染防治工作,专人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出入口清扫,确保周边群众出行顺畅、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