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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8033/2023-0113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苍溪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08 主题词 执法数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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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司法“三审一监督” 把好执法数据公示质量关

一是单位初审,确保数据的客观性。严格要求各执法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在公示前对本单位全年发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数据汇总,由单位的法制部门进行初审。

二是平台再审,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行权事项,对报送在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上的各项数据的关联性、合理性、逻辑性进行严格对比、核实、审核。

三是备案复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政府备案再审。要求通过单位初审、平台再审的乡镇及执法部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以正式文件把需公示的执法数据报送至县人民政府备案,县司法局再次组织力量对报送的纸质资料与平台信息对比,核审数据是否一致、备案数据是否完整,再进行归档,确保统计数据、备案和公示完整准确。

四是社会监督,确保数据的公正性。要求各部门和乡镇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对工作中不负责任、审查不严、弄虚作假或者不及时公示的执法单位,进行通报和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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