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23-011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主题词 | 青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5)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3-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6)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9)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9)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10)
十一、名词解释.....................................(10-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权是:
1.依法审判符合本辖区内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本辖区内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二)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县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县委“四个一、三个三”发展战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恪守法治公平正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川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励志笃行夯实政治根基。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深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增强政治意识,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多点发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司法服务,延伸司法职能,为全县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两山”理念,精心打造青溪环境资源和旅游法庭,创出青川品牌,为大唐家河旅游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三是提质增效抓好执法办案。狠抓审判执行质效重点指标,确保重点指标全面提升。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团队的审判质效意识,进一步推进类案专审工作。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推动“法庭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果,让一站式多元解纷落在实处。
四是强基铸魂锻造过硬队伍。以党建为引领,带动和促进审判执行业务发展,切实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加快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
新时代的奋进号角激荡人心,再出发的壮阔航程风鹏正举。县法院将在新的征程上忠实履行新使命、圆满完成新任务,铸就政治上忠诚、业务上精良、作风上硬朗的人民司法之魂。为加快推进“四个一、三个三”青川振兴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人民法院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241.3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1.69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1.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124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1.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124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79万元,占87.06%,项目支出160.55万元,占12.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1.3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1.69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1.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1.3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1.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1.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57.5万元,占85.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3万元,占6.28%;卫生健康支出39.55万元,占3.19%;住房保障支出66.36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表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物业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遗属人员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7.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6.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6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78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0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9辆,中巴车(含商务车)3辆,越野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出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青川县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6.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12万元,上升3.16%。主要原因:由于体制上划,保障标准发生改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青川县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川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青川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3年青川县人民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6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5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