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23-01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主题词 | 支付中心 2023年 部门预算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职能简介
配合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明细核算;协助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对市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审核支付申请及付款凭证,具体办理财政支付业务;按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为预算单位设立支付总账表;定期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算账务,向市财政局报告财政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财政资金管理系统、汇总资金的管理和清算情况;负责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受理预算单位、商品供应商或劳务供应商的账务查询等事宜。
(二)广元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以预算一体化平台为载体,进一步细化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完善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体系。
2.严把支付审核关,确保财政支付安全高效。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尤其加大对“三公”经费、基本建设、向个人账户大额转账、现金支取、社会保障、民生类项目经费的监控力度,在保障财政资金高效运转的同时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3.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挂联制度和驻村要求,保障派驻工作队员全员全时到村开展工作,帮助狮坪村强化阵地建设、规划产业发展、协调建设项目、帮助产品销售、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市支付中心)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支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支付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12.6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0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9.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支付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61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2.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支付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1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05万元,占95.01%;项目支出30.6万元,占4.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支付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2.6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数增加71.0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9.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2.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支付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2.6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9.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87万元,占79.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8万元,占9.24%;卫生健康支出19.03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49.17万元,占8.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57.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及中心运行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5.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9.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支付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及党建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支付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支付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支付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支付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8.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8万元,上升4.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支付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支付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市支付中心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支付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