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50370/2023-0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主题词 | 预算公开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3)
(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5)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8)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10)
十一、名词解释...................................(10-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拥军优属、就业创业、移交安置、优待抚恤、服务保障等事务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重点工作。
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七个方面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就业创业提质。加大退役军人培训、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退役军人就业从无岗位到有岗位、从有岗位到好岗位的转变,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二是保障体系提标。紧扣“六化”目标和“九大”窗口功能,依托项目建设和制度完善,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三是褒扬尊崇提效。充分挖掘烈士纪念设施宣传教育功能,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凝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四是双拥共建提升。巩固发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创建成果,创新思路举措,争创新一届双拥模范城。五是治理能力提高。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前哨作用,精准落实优抚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高效实施“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六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兵支书培育,做好选树退役军人典型活动,引领退役军人发挥正能量作用。七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开展岗位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以此思路为牵引,紧扣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时代使命,通过专业化实施、精准化落实、一体化推进,全力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局机关本级、市光荣院、广元军供站、市军休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917.0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418.58万元减少3501.5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191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7.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191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87万元,占89.46%;项目支出202.14万元,占10.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7.0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07.60万元,扣除上年结转、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减少3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7.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1万元、其他支出8.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7.0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29万元,占91.2%;卫生健康支出45.41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114.51万元,占5.97%;其他支出8.8万元,占0.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3.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355.49万元,主要用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59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军供保障(项)2023年预算数为324.73万元,主要用于:广元军供站过往部队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10.16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69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3.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光荣院其他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3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进行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5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6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军休、军供及供养老人等工作用车。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下属等5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1.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58万元,上升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基数调整,相应工作经费和其他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4.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空调机及荣誉室、档案室、会议室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军供保障(项):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属军供站(兵站)管理维护、保障军队运输和食宿供应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其他(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项目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