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23-019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 主题词 | 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 |
⑴明确复工复产标准。制定下发《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复产复工标准,对照地下矿山复产13条标准、复工9条标准,露天矿山复产10条标准、尾矿库复产8条标准、复工6条标准,对非煤矿山复工复产资料逐条检查整改。
⑵严抓复工复产验收。成立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小组,对申请复产复工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验收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资质、安全管理制度、复工复产计划方案、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结合复工复产资料、现场检查的问题,对企业的问题提出解答,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⑶强化复工复产培训。要求全县各矿山企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重新调整工作岗位和新上岗的职工,要组织对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开展专项培训,待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