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401/2023-03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14 | 主题词 | 河长调整 |
根据《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广元市总河长制运行规则》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经市总河长同意,对部分市级河长及联络员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河长调整情况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宗德为平溪河市级河长,不再联系长滩河河长制工作。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毛端喜为印斗沟市级河长,不再联系沙坝河河长制工作。
市委常委、广元军分区政委肖辉平为白桥河市级河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苍溪县委书记张世忠为长滩河市级河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青川县委书记龙兆学为白龙江市级河长。
市政协副主席卢春刚为龙凤沟市级河长,不再联系印斗沟河长制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昭化区委书记刘自强为沙坝河市级河长。
二、市级联络员单位调整情况
市财政局调整为印斗沟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不再联系沙坝河河长制工作。
市医保局调整为沙坝河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不再联系印斗沟河长制工作。
广元市总河长办公室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