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61/2023-02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宗教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主题词 | 民族团结创建 |
一是“强”规划引领。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十条措施”》等文件要求,计划总投资4911万元用于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和各族群众增收,涵盖种养业基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村容村貌提升等领域8个项目,并纳入县级项目库一体推进实施,较去年同期增加13%。
二是“重”产业牵头。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巩固脱贫成果需要,及时开展系统调研和研判,确定产业重点支持方向。今年以来,定向投入财政衔接资金、民族开发资金4812.35万元,用于壮大茯苓药材种植、香菇及猕猴桃特色果蔬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个,有力夯实民族地区产业促增收基础。
三是抓落地见效。结合调查研究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专项调研、衔接资金促农增收专项督导,梳理少数民族聚集地区集体经济薄弱、资产管理不佳等短板,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及“三农”重点领域问题研判督导,定期开展调度,强化政策、资金、项目落地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真落地、资金见真效。